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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报名和材料受理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09 02:58:19  作者:admin5   编辑:admin5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报名和材料受理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面试人员范围:2018年上半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及2017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且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范围: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0月09日至10月12日。需要面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至人事处办公室,逾期报送材料不予接收。

2.材料受理地点:太阳成集团tyc33455南校区人事处办公室(3249室)

申请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需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8)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10)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由高校教务部门开具)。

2.面试人员申报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上述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的(1)-(4)、(10)项外,另需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认证的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材料整理要求

1.各类表格填写要求

《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1)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2)有涂改痕迹的;

3)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4)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5)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品德表》和《体检表》均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2.申请人员的个人材料要准确、清晰(有关材料整理问题说明见附件2)。个人材料分两套分别装袋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原件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退回个人。《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原件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各类证书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须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认定结束后本套材料留存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备案。

3.申请人员的个人材料,由各学校统一提交。

 

 

 

 

太阳成集团tyc33455人事处

2018年10月9日